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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黄薇霖 让再生水为城市“解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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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环保
发布时间:
2013-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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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4日,昆明一小区停水,市民在排队接水。本报记者 杨观摄

昨日,省人大代表向大会提交了144件建议。针对2009年以来连续干旱,城市缺水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瓶颈,人大代表黄薇霖就提出了推进我省城市再生水利用的建议,在意见中提出应该提高污水再生利用在城市水资源规划中的地位、推进城市再生水价格体系以及建设以创建节水型城市为抓手,全面推进城市节水管理工作等建议,缓解城市缺水。

黄薇霖认为,水是城市发展的基础性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2009年至2011年我省连续干旱,多个城市遭遇缺水,在水危机不断紧逼的形势下,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已成为开源节流、减轻水体污染、改善生态环境、缓解城市缺水的有效途径之一。截至十一五期末,除昆明、玉溪外,全省尚未对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进行过总体规划,再生水利用仍处于起步阶段。


针对我省目前再生水生产能力和实际利用量低的情况提出以下建议:一是统筹城建规划,提高污水再生利用在城市水资源规划中的地位;二是加强云南省再生水利用地方性法规建设,规划全省再生水利用设施和管理建设;三是由于大部分州市财力有限,建议在十二五期间,设立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加大扶持力度,以推进全省再生水利用设施的建设;四是推进城市再生水价格体系建设,合理的再生水价格体系是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效益的重要保障;五是以创建节水型城市为抓手,全面推进城市节水管理工作;六是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加强运营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南方电网对全省污水处理按照优惠电价收取,以便降低运行成本,及时发挥效益,在项目土地需求上,要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来安排。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相关的优惠政策作为保证措施;七是加强质量监管制度,确保再生水的安全性和服务的可靠性;八是应大力支持其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达一级A标的水作为再生水的使用,在有城市排水管网可达到的地方,可以不再建再生水处理设施,转而建设再生水管网,实现集中供水。在城市管网未建到的大型 商住区、企业和学校,应按照《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建设污水处理和再生水设施,实现区域污水分散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最后建立考核奖励制度。